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升股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格外的重视,对《决定书》所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积极组织财务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并讨论整改方案,通过完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及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现将本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在2021一2022年开展的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的收入,但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一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一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已就上述会计差错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做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追溯调整对各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升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2、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梳理贸易业务及对应业务模式,对照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上市公司案例和外部专业机构的意见,固化各业务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方法,确保贸易业务收入核算和披露工作完整准确。

  3、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公司贸易业务制度建设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遗失,系统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公司对业务制度做全面梳理,对现行的制度文件逐项核查,识别执行偏差,寻找制度漏洞。重点对合同管理、贸易流程、合规审查等贸易业务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度体系。截至2025年4月底,公司出台业务管控制度12项,并通过加强员工培训学习,强化业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2、公司修订完善《印章管理办法》,明确业务印章的保管、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及责任追究。各类印章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使用执行“一事一印一审批一登记”原则,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严格印章使用审批程序,保障印章有效管理。

  3、公司对业务流程及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单据等资料做梳理,修订完善《单证复核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物流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进出口业务规范改进与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规范业务资料的全过程管理。业务资料档案实施分类管理机制,合同资料统一交由合规审计部收集存档,全套业务流程资料由财务部门与贸易业务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标准化管理,通过交叉验证确保资料完整性,并建立电子化台账系统实现全流程追溯和即时检索。同时,公司成立了合规审计部门,加大合规审查力度,对所有贸易业务资料做审计核查,将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及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是依据,强化约束力度。

  4、公司对现有ERP系统功能进行重新评估,重点核查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及覆盖度。修订《信息管理制度》《ERP操作手册》,并通过梳理系统流程及审批权限构建多维度、可溯源的审批管理体系,集成法务合规审查、财务稽核、业务校验、管理层审批等多层级节点,形成“发起一审核一执行一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电子流,将风险规则内嵌于业务流程,实现合同签署、订单跟踪、报关出运、资金拨付等关键业务环节权限的刚性控制与过程透明化管理。同时,针对业务操作有关人员开展ERP系统培训,保障业务操作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

  5、公司修订《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要件、审批程序、管理存档等事项,强调合同经办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或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税务情况及履约能力,及时将有关的资料上传至ERP系统并存档,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掌握合同进展,防范风险。

  6、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公司结合最新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修订完成了《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的执行。通过信息系统将公司的关键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单据、财务数据及时归集完备,逐步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公司定期组织全体财务专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易所的监管动态、相关处罚案例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功底,强化会计核算的严谨性。

  通过此次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做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作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逐渐完备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及经营成本,并对应更正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总利润、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差错事项做更正。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0号),指出公司在2021一2022年开展的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的收入,但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导致2021一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因此对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等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一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各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情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差错更正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对以上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升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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